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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案報導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·

桃園市教育局「中小學資訊教室電腦設備更新」公開閱覽,預算 8,288 萬
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開閱覽 115 年度中小學資訊教室電腦設備更新案,採購包含個人電腦、顯示器、雲端管理系統與雙向教學廣播系統,依資安規範排除陸資。

預算金額
新臺幣 8,288 萬元
#教育 #電腦設備 #桃園市 #資安採購

標案概述
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於 3 月 16 日公開閱覽「115 年度中小學資訊(科技)教室電腦設備更新」招標文件,預算共 82,880,000 元

該局依據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之考核項目規定,執行此項更新計畫,目標為:

  • 維護桃園市學校資訊教室軟、硬體設備之穩定性
  • 提昇教學平臺運作效能
  • 確保教師教學正常化及學生資訊課程學習之權益

採購標的與規格

採購項目

  • 個人電腦
  • 電腦顯示器
  • 電腦雲端管理系統
  • 數位硬體雙向教學廣播系統

規格要求:統一規格及型號、須為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廠之新品、耗材不可沿用學校既有耗材。

文件檢附

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內檢附:

  • 個人電腦規格型錄文件 1 式 1 份
  • 電腦顯示器文件(28 吋以下為綠色採購指定項目)
  • 電腦雲端管理系統文件(須檢附合法數位簽章相關文件)
  • 數位硬體雙向教學廣播系統規格型錄文件

資通安全採購限制

本案屬資訊設備及服務採購,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函示,涉及資通安全之採購,不允許陸資廠商參與

原產地與廠牌限制

  • 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
  • 不得為大陸廠牌及其零組件
  • 採「從嚴認定」:所有屬大陸廠牌之產品,無論原產地為我國、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區,均不符規定

專案需求範圍

  • 設備交貨與安裝:完成軟硬體設備交貨、安裝設定及後續保固事項
  • 舊設備搬移與清運:得標廠商須將學校原有電腦設備搬移至校方指定位置,並依學校指示清運包裝箱及垃圾
  • 交貨流程與標示:交貨前須與學校聯絡人確認可交貨地點與時間,違反規範者學校得逕行退貨

適合投標廠商

具備教育資訊設備供應經驗、大量電腦建置能力、雲端管理系統整合實績,以及符合資通安全規範者。